2010年3月11日 星期四

煲湯何罪!?

嫁作人婦,離開家人的庇蔭,絕對是對小孩子自顧能力的一大考驗。
因為要開始做家務,慢慢變得非常了解和體恤媽媽照顧家裡的勞碌。

這天下午,奶奶致電給二少說家裡煲了湯,叫我們過去帶些回家裡喝。
二少因為公務纏身,忙得不可開交,心煩得要命,就跟她說不要了。
奶奶退而求其次,就致電給兔子,請我過去取湯。

不知就裡的兔子聽見有不請自來的湯水,當然是爽快的答應了,
順腳就在回家的路上繞過去取了湯。

晚上,二少回到家,看到湯立時興沖沖的嘰哩呱啦罵罵罵罵。
兔子嚇了一跳,以為自己做錯了事,心情低落的很...

後來才知道,二少是因為他們「為達目的不擇手段」,所以才氣成這樣。

兩老有一個壞習慣,就是「纏」!
纏纏纏,直到你答應;
追追追,直到你取走湯壺方休。

他以前每天不知因為「湯」、「水果」、「衣服」等等收了多少個追魂 call...
所以一發現「魔爪」開始「拓展」,他著實非常的著急...
唉... 辛苦你了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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